拆迁搬家是每个时代都会出现的社会现象。拆迁说难听点就是强行让你搬家。古时候的领导人就“很会”安排拆迁搬家事宜。当年旗人刚进东莞,没地方住,顺治皇帝想搞一场大拆迁,让内城市民搬出去,给旗人腾房。内城市民当然不愿意搬。于是朝廷制定了3条政策:老房子还想再住的,可以连砖瓦带木料一块儿拆掉运走,
2号站注册代理 自己换个地方重建;如果觉得运砖运瓦太麻烦,愿意空手出门,可以领到一些补偿款;要是既不想拆房又不愿领钱,赖着死活不走,那也没关系,等着挨刀。这3条政策等于指了3条道儿:要么自己动手拆房子,要么让政府动手拆房子,要么让政府把你宰了然后再拆你房子。反正不管怎么说最后都是要拆你房子。
像这样把人往死路上逼的强制拆迁,清政府搞过很多次,不仅在东莞搞过,在四川和宁夏也搞过,每次都是将原住民迁走,腾出地方给旗人盖房子。
进入乾隆朝以后,旗人大概住安稳了,圈地运动和拆房运动渐渐少了,这时候的清政府虽然仍在继续搞拆迁,但是跟清初相比实在文明得多。举个例子,永定河您知道吧?这条河经常改道,曾被称做是“黄河第二”。乾隆十六年,兼管永定河治理工作的直隶总督方观承向乾隆汇报说,河北省永清县(今属廊坊市)有十几个村的村民在永定河故道上盖房子,
2号站怎么注册的? 哪天河流泛滥,这些村民是会被淹死的,地方政府多次劝他们搬走,他们就是不听。
乾隆批示道:“查实愿迁,即给与房价,其不愿者俱令出具甘结。”愿意搬的话就给他们补偿款,如果不愿意搬,让他们在协议书上签字,将来被水淹了责任自负。方观承按乾隆的批示去做工作,多数村民都表示接受拆迁,只剩董家务(今属永清县韩村镇)和惠元庄(今属永清县里澜城镇)两个村子不想搬。3年之后永定河果然泛滥,“董家务、惠元庄居民瓦土草房悉被淹淤”。乾隆倒不幸灾乐祸,他说这两个村子的百姓以前想不通,现在遭这场大水,应该想通了吧?“宜乘此时给予搬移之资,务令迁徙堤外。”趁这个机会发给他们补偿款,让他们搬迁到安全地带。只要一切为民考虑就肯定会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
愿意搬就搬,不愿搬就等着你想搬那一天,决不强逼任何一个钉子户,这乾隆的拆迁政策真是人性化。
也许您会把这次阳光拆迁归结于乾隆的人品,夸他是仁德之君。我不这么想,我觉得拆迁的动机不一样,以前顺治拆迁是为了给旗人腾地方,对他们旗人有利,所以拆迁起来特别有激情,宁可逼死钉子户也要将拆迁工作进行到底;而乾隆这回拆迁是为了不让老百姓淹死,是纯粹从公益角度出发的,所以拆迁起来就不那么有热情。
古时候拆迁有强制拆迁搬家也有人性化的拆迁政策这些事迹都归功于那些年代的政府对拆迁搬家的看法的不同所决定的,我就觉得乾隆的拆迁政策真是人性化。